最初,修道院完全独立于教会组织之外,是一项自发运动。后来,阿萨纳修斯结合了修道院和教士,还确立了修道僧兼任祭司的规矩。紧接着,他又把修道运动带到西欧。为了促进这项运动,杰罗姆做了大量的工作,而奥古斯丁则把它传到了非洲。
在修道僧还没有被教会组织接受时,教会因他们而闹起了宗教纠纷。这主要是因为不能区分哪个是真诚的苦行僧,哪个是贪图修道院舒适的生活才做了修道僧的。还有一个原因,即修道僧往往以狂烈的方式支持他喜爱的主教,这往往使宗教会议陷入异端。
在修道运动早期的遁世修行阶层,除了宗教指定的书籍之外,修道僧再也不会多读一本书。除此之外,他们对待道德的态度还是消极的,把道德当做避免犯罪的方法。不过,在以后的日子里,修道僧倒是做了不少有意义的事情。
在西方修道僧制度中,最重要的人物是本尼狄克教团的缔造者本尼狄克。
本尼狄克从20岁起就在一个洞里住了三年。他的蒙特•卡西诺修道院创立于公元530年,为了更好地管理蒙特•卡西诺修道院,他又制定了适合西欧风土的“本尼狄克教规”。当时,有这样一个不值得提倡的规定:越能极端地苦行的人,就越有可能被认为是神圣的人。本尼狄克改变了这个规定,并进一步规定:必须经过修道院院长许可,才能实行超过教规以外的苦行。